中醫之千古罪人方舟子惡行被揭露

亦 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转帖)
时间:2008年7月9日 作者:亦 明 来源:天涯

第一篇

2007年9月18日,新语丝网站在其“新到资料”中,发布了一条消息,全文如下:

关于删除刘实、亦明的文章的说明
      刘实、亦明曾经分别在2007年和2003年给新语丝投过一些声称反对中国的学术腐败的文章,并被登出。在我开始识破他们的动机,分别拒绝刊登他们的一篇来稿后,这两人就未再给新语丝投过稿,而改在其他地方发表文章,还都曾经给报道我的报刊投过污蔑我的黑材料,号称要打我的假。最近又发现这两人的“反对中国学术腐败”另有别的目的,他们要反对的“学术腐败”与一般人理解的有差异,与新语丝网站的宗旨不符,为避免新语丝的名声被妄人利用,让人误以为他们真的是获得新语丝认同的“学术打假斗士”,决定即日起将此两人在新语丝网站上发表的文章全部删除。特此说明。(方舟子)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8/liushi.txt

我不知道刘实是谁,但亦明就是我。我与方舟子/新语丝分道扬镳已经四年多了,方舟子直到今天才把我从新语丝网站扫地出门,当然并不是因为他最近才发现我的“‘反对中国学术腐败’另有别的目的”,怕别人把我误认为“真的是获得新语丝认同的‘学术打假斗士’”。实际上,我从来就没有听说任何人把我称为“学术打假斗士”,而除了方舟子之外,我也没有发现任何人被冠以这个称号。至於我的“反对中国学术腐败”,究竟“另有”什么“别的目的”,我“要反对的‘学术腐败’与一般人理解的”有什么差异,当年他“拒绝刊登”我的一篇来稿,是“识破”了我的什么“动机”,在他的“说明”中,方舟子并没有“说明”,在此,本人郑重要求方舟子先生:请把这些指控说清楚,否则,就有“污蔑我”的嫌疑。本人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其实,凡是了解方舟子其人和新语丝其站的网友,心里都十分明白,方舟子之所以把我的文章从新语丝网站清除,真实原因只是这么一句话:(亦明)“曾经给报道我的报刊投过污蔑我的黑材料,号称要打我的假。”报道方舟子的报刊很多,但我只给其中一家——《中国青年报》——投过“黑材料”,并且只有一次。这份“黑材料”就是在方舟子决定“处理”我之前一天在网上公开的、给《中国青年报》编辑部的一封信,它在网上的题目是《方舟子不宜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关于学术道德问题的文章》。这封信中的材料到底是“黑”还是“白”,我所提出的批评到底是“污蔑”,还是根据事实说话,相信绝大多数读者都能够很容易地作出判断。事实是,在很多中文论坛,任何批评方舟子的文章,都会招致方舟子的拥护者(俗称粉丝、拥趸)的回骂和反击。而我的这篇文章,至今没有遇到任何人的反驳,连方舟子自己都不敢对它发出一点声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事实胜于雄辩”确实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这封信的全文如下(附录和真名省略):

《中国青年报》编辑部:
      著名学术打假人士方舟子先生在贵报开有专栏,大约每周发表一篇文章。从2004年底至今,方先生在贵报发表的文章,总共有80余篇,其中很多与学术道德有关,如他最近(2007年2月14日)发表的《如何避免学术不端行为》一文。笔者认为,由於种种原因,贵报不宜发表方先生此类文章。理由如下。
      道德是人类约束自己的行为的某种意识。而在人们的观念中,“讲道德”的人,本身就应该是道德高尚的人,因此这些人被大众,----尤其是青少年,----视为楷模和榜样。方舟子先生之所以能够在贵报开设专栏,宣传学术道德,相信也是因为他多年来通过学术打假所积累的名望和信誉。学术道德的反面,就是所谓的“学术不端”,或曰“学术腐败”。据方舟子自己说,“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窜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方舟子:《如何避免学术不端行为》)。令人遗憾的是,方先生近年来的有些作为,实际上就包括了他所列出的的绝大部分“学术不端行为”:抄袭剽窃、一稿多投、伪造学术履历。
      关于方舟子抄袭剽窃的指控,五、六年来,一直不绝于耳。但是,由於方舟子“抄袭”的对象是英文,所以他一直以“引用”、“编译”等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刘华杰:《评方舟子的"搬运术"》)。但就在去年年底,人们发现,方舟子在《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中,大量抄袭五年前颖河在新语丝网站上发表的系列文章《认识药物》。尽管方舟子曾再三辩解说,二文相同,是因为他和颖河参考了相同的英文文献,但是,由於方舟子把颖河对英文理解的错误都照抄过去,此一抄袭案已成铁案。(难度五级:《方舟子确实抄袭了颖河的文章》,见附录一)。因此,从不认错的方舟子在为自己辩解的声明中,都不得不说这样的话:“即便我这篇文章完全根据颖河的系列文章写成,只要不是整段地照抄,也称不上什么‘抄袭’,因为科普文章和论文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见方舟子:《对“方舟子抄袭颖河”一事再说几句》)。
      方舟子一稿多投,贵报当有耳闻。本人将网友收集整理的材料,附在此信的末尾,供您们参考(附录二)。需要特别提请您们注意的是,2007年1月17日贵报发表的方舟子《血迹里的秘密》一文,与他两年前在《东方早报》上发表的《抹不去的血迹》一文,完全相同。
      关于方舟子伪造学术履历的问题,最近也得到人们的重视。几年前,方舟子多次公开告诉媒体,他的收入来源之一,就是充当“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咨询科学家”。实际上,方舟子在2004年第9期《科技中国》上发表《对转基因食品的恐惧源于无知》一文,署名之下注有“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咨询科学家”一行字。据悉,方舟子从来就没有从事过生物信息学研究,没有发表过这一方面的任何论文,并且,根据他公开的言论判断,他根本就不具有最基本的生物信息学知识,因此很难相信他会被聘为“生物信息科学家”。另外,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叫做“美国生物信息公司”。不仅如此。方舟子在人们对他的这个身份发出质疑之后,就不再使用这个头衔了。这些事实都说明,他的这个学术履历是伪造的。还有,几天前,方舟子为了推销自己的新书《科学成就健康》(其中包括那篇抄袭来的《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接受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专访,采访中,他宣称“我本人是学生物医学出身的”。(《方舟子接受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专访谈〈科学成就健康〉》,新语丝网站2007年2月11日新到资料)。查方舟子1990年从中国科技大学生物系本科毕业,1995年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专业是生物化学。在此之后,他从事了数年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是分子生物学(或称分子遗传学)。在他的一生中,方舟子从来没有发表过一篇关于生物医学的论文。因此,他的这项学术履历也是伪造的。
      总之,方舟子先生的所作所为,已经使他自己丧失了作为学术打假人的道德资格,也丧失了对青少年,----贵报的主要读者----宣讲学术道德的资格。继续纵容这样的人一面从事“学术不端行为”,一面在贵报高谈“学术道德”,会在中国的青少年的心灵中建立一种这样的观念:一个人可以说一套、作一套,可以口是心非,可以一面唱高调、一面行下流。这种虚伪的道德观,实际上正是学术腐败日益猖獗的原因之一,相信它也正是贵报所要极力铲除的。
      方舟子文章中的常识性错误甚多,暂不讨论。

敬祝
编安
                                    XXXX(笔名“亦明”)
                                       2007年2月15日
主要参考文献
郭翔鹤、倪咏娟:《原告欲反告方舟子“抄袭”》,2006年8月1日《新闻晨报》。
http://www.jfdaily.com.cn/gb/nod ... ject1ai1420183.html
刘华杰:《评方舟子的"搬运术"》,《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7期。
难度五级:《方舟子确实抄袭了颖河的文章》,2007年2月08日《青年论坛》网。(见附录二)http://www.popyard.com/cgi-mod/p ... age=1&num=33544
续上
第二篇

一、几点解释

其实,方舟子如果认为我“污蔑”了他,他有我的电子信箱地址,他会查我的网络IP,他还有那么多的耳目内线,因此他可以用很多很多的方式和手段,包括那些CIA、KGB、国安部手段,找到我。连隐藏极深的昏教授都被他挖出来了,挖出我这个曾经隐藏在他身边的“妄人”,又有何难?而以他的势力,他尽可以在网上搞臭我(我相信他会的),他更可以到中国的法院去控告我(我相信他不敢),根本用不着搞这种色厉内荏、虚张声势的三岁小儿把戏。

我承认,亦明这个笔名能够产生一点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曾用它在新语丝上发表过一些文章。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很多网友都认为我是新语丝的铁笔杆,甚至把我与方舟子、新语丝混为一谈,并且把我离开新语丝之后、在其他网站上发表的文章,都记在新语丝的帐上。其实,我在新语丝上集中发表文章,只有半年左右的时间。在2003年7月14日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向新语丝投过任何稿件。对於这个事实,方舟子一直讳莫如深,我也从来没有就此在任何场合作过任何解释。因为我一直在信守这样一句中国古训:“君子绝交,不出恶声”,——尽管我与方舟子没有任何交情,并且我坚信,方舟子根本就不是什么君子。

那么,我为什么要在与方舟子分手三、四年之后,投方舟子的“黑材料”,并且把它在网络上公开呢?我的理由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却与方舟子把我清除出新语丝网站的理由完全一致,只不过方向完全相反。这个理由就是:“为避免亦明的名声被妄人方舟子利用,让人误以为他方舟子真的是获得亦明认同的‘学术打假斗士’。”

其实,早在几年前,就有人直接或间接地问我这样的问题:我与方舟子、新语丝到底是什么关系?我是如何与新语丝结缘的?又是如何与新语丝决裂的?我和方舟子结了什么怨?对这几个问题,相信还有许多其他网友也都会感兴趣。本人也早就想撰文回答,既给自己留下一点总结,也给历史留下一点资料——不管人们是否愿意,方舟子肯定会在中国的历史上,至少是科技史上,占据一个位置的。至於那到底会是个什么样的位置,到底是象岳飞,还是象秦桧,则是另外的问题。

不过,这篇文章之所以拖到今天才写,我也能找出几条借口。首先,方舟子大小也算是个名人,而我则是一个无名之辈——在这个世界上,或许有人还记得亦明这个笔名,但极少有人知道这个笔名后面的我是谁。而在两、三年前批评方舟子,会被人视为靠骂名人来自我炒作。坦白地说,我是最不愿意炒作自己的人,对於虚名更是避之唯恐不及。我这么说,并非表示自己对名望毫无追求,但我的羞耻矜持之心,要远远超过对名望的热爱,所以我一直不肯公开自己的身份。这是因为,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而这些弱点很容易在不经意间酿成失足,而一旦失足,轻则自己丢失颜面,重则有辱家门,轻重之间,更会使信任我的朋友失望。也就是因为有这个顾虑,所以我对方舟子疯狂般地追求名望一直感到无法理解。无论如何,我对虚名,既害怕,又不感兴趣。

其次,方舟子器量之狭小,心肠之狠毒,为人之刻薄,在网上可以说是有口皆碑的。而他的另一个特点,则很少有人提及。这就是:他整人的手段不仅穷凶极恶,而且卑鄙下流。因此,在打算站到这种人的对立面之前,任何人都必须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当年昏教授就是因为对这个问题估计不足,所以才陷入了与方舟子恶斗的泥潭,至今无法自拔。当然,我并不怕方舟子。说句心里话,在过去几年内,我对方舟子的认识越来越清楚,对他的蔑视也与日俱增。但我之所以不愿意和方舟子“脸对脸”(套用方舟子对face-to-face一词的绝妙翻译)地较量,其心理,用下面这段话来解释非常妥贴:“我怎么也是一个搞艺术很多年的,基本上比较清高,怎么可能跟搞政治的人吵架,丢人!举个例子是,你被狗咬了,难道你还去跑去咬狗?”(吴虹飞:《绝交》)。我虽然不是“一个搞艺术很多年的”,也不敢肯定方舟子是“搞政治的人”,但我确实“比较清高”,并且认定方舟子只是一个名利之徒。跟他吵架,我真的感到很“丢人!”

[点评:“他整人的手段不仅穷凶极恶,而且卑鄙下流。”这个结论很正确!2007年4月6日我为了反击诋毁中医者,我在牛博网建了一个博客,我将《敲响诋毁中医者的丧钟》的简介、《目录》、《姚有为致方舟子的一封公开信》、《姚有为致诋毁中医的愚蠢之徒的挑战书》发在博客中(同时发到方舟子的信箱:smfang@yahoo.com)。我是一个有点社会责任心的作家、学者,仅仅是想就他诋毁中医问题进行辩论,没想到方舟子居然立即组织由日本(1个)、美国(4个,其中一个是密歇根大学的)、法国(1个)、新西兰(1个)、西班牙(1个)、荷兰(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3个),共计11个国际流氓和国内的百余名流氓用极其下流的脏话对我实施集团谩骂。像方舟子这样的人面兽心的恶棍很少见!参见《姚有为关于公布方舟子国际流氓团伙成员名单的通告》]

第三,我认为,对於历史人物和事件做出回顾、反思和评价,距离远一点,或许会把事实真相看得更清楚一些,评价也会更公正一些。这一点确实非常重要。应该承认,七年前的方舟子,不同于四年前的方舟子;四年前的方舟子,也与今天的方舟子不完全一样。如果我在四年前写这篇文章,它很可能就是个人之间来往的琐碎记叙。而在今天写这篇文章,我则是在通过方舟子这个人的发展演变,来探讨一种社会现象。所以说,这几年的时光并没有白白的流逝。

那么,我为什么不再继续等几年呢?我为什么要现在站出来呢?我可以说出的理由很多,但最主要的有以下三条:

第一,方舟子对中国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关于这一点,下面将有详细的论证——继续对他姑息,就是养奸,就是贻患,就是犯罪。前面说到,我投方舟子“黑材料”的主要理由是“为避免亦明的名声被妄人方舟子利用,让人误以为他方舟子真的是获得亦明认同的‘学术打假斗士’。”而写这篇文章,这条理由仍旧有效。也就是说,我的良心不允许我对方舟子的所作所为继续保持沉默。

第二,既然方舟子说他当年“拒绝刊登”我的一篇来稿是因为他“识破”了我的“动机”,并且他“最近又发现”我的“‘反对中国学术腐败’另有别的目的”,我“要反对的‘学术腐败’与一般人理解的有差异”,我就不得不把我的“动机”和“目的”充分地暴露出来,并且让世人看看我和方舟子这个“一般人”对“学术腐败”的理解到底有什么差异。

第三,到了今天,方舟子在中国历史这个大舞台上的表演,已经基本接近尾声。他当然可以按照现在的趋势继续发展,但他只要朝这个方向再多走几步,处理他的,将会是中国或美国的司法机构。到那时,人们的口诛笔伐将会显得特别无能。从另一方面说,即使方舟子从今以后,洗面革心,重新做人,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也决不可能把他在过去几年间所留下的污垢劣迹,清洗得一干二净。更何况,我根本就不相信方舟子会金盆洗手,浪子回头。所以,我也没有必要继续等待下去。

本来,揭露方舟子最为深刻的文章,早在四年前就已经由野鹤先生完成。今天重读那九篇、共七万余字的雄文,本人曾发出“眼前有景道不得”的感叹。我还有动笔的必要吗?这确实是困扰了我很长一段时间的问题。我最后还是决定动笔写这篇文章。这是因为:一、野鹤先生的文章,篇幅比较长,论证比较抽象,一般的读者很难有耐心把它们读完。二、野鹤先生的文章,深深地刺痛了方舟子,所以他拼命要打赢封杀野鹤的官司。从某种意义上说,方舟子成功了。三、野鹤先生的文章,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给人的印象是,其基本立场不仅仅是站在方舟子的对立面,而且是站在“反对学术腐败”的对立面。这大概是这九篇文章没有能够产生其应有的影响的最根本原因。我想,这或多或少是因为野鹤先生是只“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野鹤”,(野鹤:《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九)——方舟子与新语丝》),因此与中国的学术界有些隔膜。四、野鹤先生显然没有与方舟子发生过“近距离接触”,所以只能够根据纸面或网络上的材料来进行分析和立论。这就给予了方舟子指责野鹤“断章取义”的口实。

总之,野鹤先生的文章,就揭露“方舟子这个人”来说,可以说是淋漓尽致,也可以说是剥皮见骨。但是,野鹤先生真正要研究的是“方舟子现象”。就这个问题而言,我认为野鹤先生并没有把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揭示清楚。本文将尽量从与野鹤不同的角度来剖析方舟子和方舟子现象。

本人声明:本文内容属实,文责自负。方舟子如果认为本人有污蔑他的动机,发现本文有虚构不实之辞,他只管到法院控告本人,本人也一定会应诉。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在新语丝网站发一个“方舟子预备控诉亦明,请亦明主动应诉”的启示。另外,本人在此正告方舟子:你今后对本人的一切言论,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勿谓言之不预。

按:方舟子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害吾中醫,千古罪人www.kcyu89.i.gltcm.cn

[ 本帖最后由 余健楚 于 2008-7-19 23: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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